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批支持外贸企业
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拨付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第一批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拨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7日24:00时;
(二)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11日
申报系统填报完成后即可报送书面材料,工作日受理。
二、书面材料受理部门及地点
(一)工商注册地在东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房山区、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及顺义区的企业请将资金拨付书面材料报送到所属区商务部门。
以上各区企业按照当地商务局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二)工商注册地在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延庆区、通州区、西城区及朝阳区的企业书面材料报送到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协会(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三区16-17号楼二层东区)。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 13:30-17:00。
三、疫情期间报送书面材料要求
疫情期间可采取快递形式递交书面材料(具体事项请各企业听从各区商务局安排)。如现场递交材料,请各企业人员避开申报高峰期,做好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四、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分开装订,加盖公章)
(一)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通过项目申报系统导出)
(二)外贸企业基本信息表(通过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导出)
(三)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四)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下表各支持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双自主”企业需提供相关证书(境内外商标、专利等)复印件。
(六)项目单位承诺书(见申报指南,经法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现将2020年第一批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拨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7日24:00时;
(二)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11日
申报系统填报完成后即可报送书面材料,工作日受理。
二、书面材料受理部门及地点
(一)工商注册地在东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房山区、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及顺义区的企业请将资金拨付书面材料报送到所属区商务部门。
以上各区企业按照当地商务局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二)工商注册地在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延庆区、通州区、西城区及朝阳区的企业书面材料报送到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协会(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三区16-17号楼二层东区)。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 13:30-17:00。
三、疫情期间报送书面材料要求
疫情期间可采取快递形式递交书面材料(具体事项请各企业听从各区商务局安排)。如现场递交材料,请各企业人员避开申报高峰期,做好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四、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分开装订,加盖公章)
(一)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通过项目申报系统导出)
(二)外贸企业基本信息表(通过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导出)
(三)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四)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下表各支持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双自主”企业需提供相关证书(境内外商标、专利等)复印件。
(六)项目单位承诺书(见申报指南,经法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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